2025-07-12 15:46:04分类:知识阅读(3)
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对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张强(副厅级)涉嫌受贿案完成调查,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该案由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向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中。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张强的诉讼权利,对其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
据云浮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强在担任珠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管志雨通讯员 粤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