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黑龙江省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发布关于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兴安煤矿"5·20"重大二氧化碳中毒事件的调查报告。经查证,
该事故系因防火措施执行不力、处理煤层自燃隐患时违规作业及安全管理疏漏引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组针对23名相关责任人及涉事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5月20日晚19时52分左右,兴安煤矿突发重大二氧化碳中毒事故。事发后,
现场工作人员迅速向矿调度中心报告并中止灌注作业,协同救援人员实施营救,成功救出4名被困矿工。次日凌晨0时20分,5名遇难矿工遗体升井,救援行动宣告结束。5月21日,黑龙江省组建了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分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及省总工会等部门联合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确认,该事故系因防火措施未落实、处理自燃隐患时违规作业及安全管理缺位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显示,事故直接原因为:在处理回采工作面采空区自燃隐患时,违规使用注浆管道输送液态二氧化碳,管道密封胶垫在低温下脆化破裂,导致液态二氧化碳泄漏形成高浓度气体,造成回采工作面封闭前轨道巷内作业人员窒息伤亡。调查组对23名责任人员及相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黑龙江省纪委监察机关对相关监管对象及党员干部提出了问责意见。
作者:热点